1、教职工的工资管理。负责办理教职工正常工资晋升和日常工资变动手续,办理录用、调入和调出职工工资的定级、上册和转出手续,工资数据库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各类工资报表的统计及上报工作。
2、教职工工龄的审核、认定,负责劳动保护、教职工死亡抚恤、丧葬费、抚恤金、遗属补助等核发。
3、负责全校教职工绩效工资的、政府性奖励、加班费、防暑降温补贴等审核发放工作。
4、负责全校临时用工的工资审核、发放及管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版权所有©2017景德镇陶瓷大学人事处 技术支持:景德镇陶瓷大学移动互联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