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

机构设置

你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养老保险科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17-04-06 点击:

1、在职正式教职工的养老保险业务管理。负责办理在编教职工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人事代理教职工养老保险的变动及相关手续。主要包括录用、调入和调出教职工养老保险的新增、转入、转出等手续。还包括年度缴费基数的申报及养老保险数据库的日常维护管理和报表的统计及上报工作。

2、临时聘用人员的养老保险业务管理。负责办理校直管临时聘用人员的养老保险变动及相关手续。

3、负责全校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待遇的审核及申报工作。包含退休金待遇,视同缴费年限、累计缴费年限等相关数据的审核管理工作。协同工资管理科完成核发教职工的丧葬费及抚恤金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育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江西省教育厅 |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景德镇陶瓷大学

版权所有©2017景德镇陶瓷大学人事处    技术支持:景德镇陶瓷大学移动互联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