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部、系):
根据《关于印发<景德镇陶瓷大学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规定>的通知》(景陶大发﹝2017﹞67号),为保证新学期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对教职工到校到岗情况进行统一摸排。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考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重申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全员考勤制度。对于混报、瞒报、漏报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行为,一经核实,学校将追究所在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未到岗人员,各单位应核实情况并上报,其中:
1.已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注明请假原因、请假类型(事假、病假、产假等),并附上请假事由佐证材料。
2.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如出现以下几种情况,要说明其原因及相关情况,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学校:
(1)擅自未到岗;
(2)外出学习、请假等原因期满未归;
(3)无故不参加学校和部门的会议及教学活动(含系、中心、教研室活动)等。
各部门、各学院(部、系)要切实履行本部门人员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学校考勤管理工作要求,做好教职工到校到岗摸排工作,对于不如实上报教职工考勤情况的单位,一经发现,将对主要负责人严肃追责。同时,要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考勤纪律,加强日常管理,不定期考勤抽查,认真落实《景德镇陶瓷大学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规定》的要求,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请各部门、各学院(部、系)于2月17日(周一)下午17:00前完成本单位到校到岗情况统计工作,填写附件2,经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后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行政楼511)。(联系人:翁世杰,联系电话:8499222)
人事处将会同组织部、纪委等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不定期抽查,如发现虚报瞒报等情况,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景德镇陶瓷大学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规定》
附件2:《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前3天到岗情况统计表》
人事处
202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