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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陶瓷大学2025年青年教师能力提升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3 点击:

景德镇陶瓷大学2025年青年教师能力提升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系):

为引导我校青年教师有计划的提升学历学位,提高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程应用能力,丰富教师学术交流途径,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推动景德镇陶瓷大学高质量发展,现就我校2025青年教师能力提升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各学院(部、系)要高度重视青年教师培养工作,严格按照《景德镇陶瓷大学“青年教师能力提升计划”实施办法》(陶大发[2023]73号)文件精神开展相关工作,在不影响正常科研和教学秩序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并支持本部门优秀青年教师参与能力提升计划。

2、青年教师能力提升计划涵盖青年教师攻读博士计划(即“青年教师博士化工程”)、青年骨干教师访学研修计划、青年教师实践锻炼计划等三个中长期能力提升计划。

3、各学院(部、系)应按照景德镇陶瓷大学2025年青年教师能力提升计划指标分配表(附件2)合理制定本部门2025年青年教师能力提升计划,各部门拟推荐申报人员允许在指标分配有一定的上浮,并报人事处备案。

4、拟参与青年教师能力提升计划的教师本人按照参与的类型对应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附件4)《景德镇陶瓷大学青年教师研修培训申请表》(附件5)《景德镇陶瓷大学青年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附件6),经教研室(系)主任审批签字后提交学院(部、系)审批。

5、各学院(部、系)应及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或各部(处、室)务会议研究审议,按推荐先后排序填报学院(部、系)青年教师能力提升计划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相关材料电子稿及纸质版交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鲍潮(56789)。

 

人事处  

2024年12月03日

附件:

1、《景德镇陶瓷大学“青年教师能力提升计划”实施办法》

2、景德镇陶瓷大学2025年青年教师能力提升计划指标分配表

3、学院(部、系)青年教师能力提升计划信息汇总表

4、景德镇陶瓷大学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

5、景德镇陶瓷大学青年教师研修培训申请表

6、景德镇陶瓷大学青年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


附件2:

景德镇陶瓷大学2025年青年教师能力提升计划指标分配表

序号

学院(部、系)

攻读博士(人)

访学研修及实践锻炼(人)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3

2

美术学院

3

1

3

设计艺术学院

3

1

4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2

1

5

管理与经济学院

2

1

6

信息工程学院

2

1

7

外国语学院

1

1

8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1

9

考古文博学院

1

1

10

体育与军事教学部

1

1

11

法学系

1

1

12

国家日用及建筑陶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中心)

1

1

总计

 

18

14

备注:在不影响学院(部、系)正常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基础上,鼓励优秀青年教师申报提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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