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景人社字〔2024〕123号)有关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享受景德镇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1.选拔推荐人选须是近5年在景德镇市专业技术岗位和技能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注重推荐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和技能岗位上以及在创新创业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2.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技能工作的人员,担任副厅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厅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推荐申报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
3.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以及港澳台地区在我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含外籍)中符合选拔推荐条件的人员,均可按程序推荐。
4.中央、省驻市单位可按规定程序推荐享受景德镇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5.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再推荐享受同一层次的政府特殊津贴;已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再推荐市政府特殊津贴。
二、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科学精神、专业精神、工匠精神,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按照我校实际,此次选拔推荐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开展研究工作,学术造诣高深,研究成果有原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省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者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本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围绕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开展技术攻关,有较大发明创造、较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一线,有较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3.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突出,对全省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较大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或骨干。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5.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突出,为繁花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文化软实力和文化影响力,推动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广播影视、互联网宣传、国际传播、精神文明建设等改革创新发展作出较大贡献,是本专业本领域的骨干。
6.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师德高尚,对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具有省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省领先地位,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并为同行专家所公认。
7.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三、组织实施
1.各学院(部、系),按照有关条件要求进行选拔,择优推荐人选1名,报学校人事处,校属行政部门及其他单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也按学科专业从所在学院申报选拔。人事处对推荐人选报送的材料审核后,按有关程序择优选拔推荐3名人选报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推荐人选进行复核评审,按程序报景德镇市政府审定。
四、报送时间和材料
各学院(部、系)按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后,于2024年11月2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人才科,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材料包括:《景德镇市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1)、《景德镇市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附件2),个人业绩、成果和贡献资料的年限为2019年至申报日止。申报表中重点内容应提供辅助证明材料包括:推荐人选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及获基金资助证明复印件,代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内容等复印件以及代表著作的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复印件,科研成果(技术)转化经济效益等材料复印件,年利税财务证明复印件等(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成果和贡献为近5年取得的)。以上材料装订成一册,注意精简,突出重点。
联系人及电话:夏国花、杨丰羽,0798-8499646
附件1:景德镇市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附件2:景德镇市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专业技术人才)
人事处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