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系),各部门:
为认真落实《江西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服务保障办法(试行)》(赣才字〔2024〕4号,以下简称《办法》)和省人社厅有关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高层次人才的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常态化开展申报认定工作,全校各类人才均可随时随地申报。
二、申报人员范围
符合《办法》人才目录条件的在赣创新创业的培养类人和全职引进来赣工作的引进类人才。
引进类人才指来赣创业或就业不超过1年,且人事关系、社保关系(社保挂靠除外)其中之一转入江西的高层次人才;在江西以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名义注册创办企业,且企业上年度纳税不低于100万元的高层次人才;或省内企事业单位在省外设立人才飞地全职引进不超过1年、成果在江西转化的高层次人才。
同一人才具有不同身份,按照人才层次最高的标准申报认定;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认定范围;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不以领导职务作为认定标准。
三、申报材料
(一)共性材料
1.申报认定标准对应佐证材料。如人才计划证书、荣誉证书、纳税证书等。
2.近一年个人代表性成果佐证材料。
(二)特殊材料
未缴纳江西省社保人员,需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聘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任职文件等。
四、申报方式及流程
部分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以及国防军工等领域人才采取线下方式申报认定,其余人才均依托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系统采取线上方式申报认定。线上申报方式如下:
1.个人申报:个人登录网页端:“人才江西网”一人才认定模块,或者手机端:“赣服通一全省通办一人才服务”中进入人才认定系统,在线对照人才分类目录选择认定类别,填写信息,上传材料申报认定。
2.资格审查:人事处初审,省委教育工委、省科技厅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提交省人社厅复审。
3.核准:省人社厅核准确定全省各类人才的认定结果,并报省委人才办备案。
4.公示:认定结果核准后,在申报认定系统上公示5个工作日。
5.赋码:公示无异议后,系统自动赋予人才相应类别的“赣才码”,并将相关数据信息保存到高层次人才分类数据库。
五、认定系统及主要功能
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系统是来(在)赣创新创业的各类人才申报认定人才类别的数字化平台。该系统支持PC端(人才江西网http://rc.jxzzb.gov.cn)和移动端(赣服通)运行。
“赣才码”是人才在江西享受各类人才政策和优惠服务的电子凭证。该码依托“赣服通”运行,采取实名认证,一人一码多场景应用。
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系统与“赣才码”相互关联,人才通过认定系统认定后,自动获取相应类别(A类、B类、C类、D类、E类)“赣才码”,通过手机扫码、亮码即可享受《办法》规定的各项服务保障政策。
六、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部、系)、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大力营造信任人才、尊重人才、支持人才、关爱人才的浓厚氛围,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把关,做好高层次人才认定的组织工作。
(二)原按照《江西省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赣才办字〔2015〕16号)和《江西省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赣才发〔2022〕1号)申报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需重新提交材料申报认定。
(三)符合人才分类目录尚未申报认定的,请及时申报认定;因时限要求不符无法认定的,将不予认定。
联系人:
人事处人才科 夏国花、杨丰羽,0798-8499646
办公地址:湘湖校区行政楼512室
人事处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