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学院(部、系):
为规范我校特聘教授(柔性引进)管理工作,了解专家在校工作情况,及时跟踪服务,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特聘教授年度考核及相关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聘教授年度考核
我校特聘教授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工作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注重实效的原则,侧重考核特聘教授的整体工作情况及主要工作业绩。主要根据聘用合同内容对特聘教授在2021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目标和任务情况等进行考核,并给出考核意见和是否继续聘用意见。按要求填报《景德镇陶瓷大学特聘教授年度考核表》(附件1)。
二.特聘教授科研助手工作报备
各用人单位按照2021年度特聘教授配备的科研助手工作情况,如实填报《景德镇陶瓷大学特聘教授科研助手备案表》(附件2),人事处将根据备案情况一次性核发科研助手2021年度工作补贴。
三.有关工作要求
各用人单位要求认真组织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严肃。请于2022年3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盖章稿及电子稿报送至人事处人才科(行政楼512室)。
联系人:杨丰羽 联系电话:0798--8499646
E-mail:64119584@qq.com
附件1:《景德镇陶瓷大学特聘教授年度考核表》
附件2:《景德镇陶瓷大学特聘教授科研助手备案表》
人事处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