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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推荐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9 点击:

各教学院(部):

为加强一流学科建设,提高教师教学及学术水平,促进教师成长成才,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为建设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陶瓷大学提供人才支撑,请各院(部)根据学校安排,结合本部门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实际情况,做好2018—2019学年推荐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院(部)严格按照《景德镇陶瓷大学中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的规定》(景陶大发[2016]36号)文件要求,有梯队地推荐优秀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原则上各院(部)推荐攻读博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5人。

2.请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本人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教师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一),并请教研室主任签字。

3.请各院(部)对申报教师按推荐顺序进行排序,并填写《学院(部)推荐攻读博士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二)。

4.各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于2017年12月18日之前交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509室),电子稿请发至296516881@qq.com,联系人杨文龙,电话4666。逾期未报的院(部)视为放弃,凡未列入攻读博士学位计划的人员,一律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

1、景德镇陶瓷大学教师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

2、学院(部)推荐攻读博士人员信息汇总表

附件下载地址

人事处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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