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经研究,9月将启动教学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请通知本部门教职工认真核对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标准学时数,并填报2016年度的科研(创作)工作量化积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9月26日之前
本科教学:①各教学部门将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各教师标准学时数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审核汇总后报人事处;
②各教学部门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师出、改卷费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审核汇总后报人事处。
教学标准学时数
研究生教学:①各教学部门将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各教师标准学时数报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汇总后报人事处;
②各教学部门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师出、改卷费报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汇总后报人事处。
11月6日之前
① ①本科教研业绩:各教学部门对本部门教师的教研业绩进行统计和审核,并将结果汇总报教务处审定,具体安排见教务处通知;
②研究生教研业绩:由研究生院统计、汇总并审定,具体安排见研究生院通知;
③科研业绩(纵向项目、论文、获奖等):各教学部门对本部门教师的科研业绩进行统计和审核,并将结果汇总报科学技术处审定,具体安排见科学技术处通知;
④横向项目业绩:各教学部门对本部门教师的横向项目科研业绩进行统计和审核,并将结果汇总报产学研合作处审定,具体安排见产学研合作处通知。
科研(创作)工作量
11月20日之前
教务处、科学技术处、产学研合作处、研究生院将最终审核结果报人事处,由人事处进行统计汇总。
12月8日之前
人事处核算教师的工作量完成情况。
二、教学标准学时计算与审核程序
1.各教学部门将标准学时数统计汇总报教务处审核;
2.经教务处审核后,人事处按审核结果计发教师超课时津贴。
三、科研(创作)工作量统计与审核程序
1.各教师填写相关统计表;
2.各教学部门对本部门教师的科研(创作)工作量情况进行统计审核;
3.本科教研业绩报教务处核定,科研业绩(纵向项目、论文、获奖等)报科学技术处核定,横向项目业绩报产学研合作处核定,研究生教研业绩报研究生院核定;
4.经教务处、科学技术处、产学研合作处、研究生院核定的量化积分归口人事处统计汇总。
四、各相关部门联系人
人事处——方 亮8499222 短号6602
教务处——温 革(教学课时)8499718 短号6207
罗 俊(教研分) 短号3855
科学技术处——辛 凤8499229 短号668563
产学研合作处——程 磊8460335 短号4144
研究生院——张可辉8489047 短号666201
人事处
2017年9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