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加强一流学科建设,提高教师教学及学术水平,促进教师成长成才,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为建设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陶瓷大学提供人才支撑,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中青年教师赴国内外研修培训管理办法》(景陶院发﹝2013﹞80号)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2018-2019学年访学计划申报,就有关具体事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近三年学年考核合格以上。
(二)研修培训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身心健康。承诺研修后回校工作五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职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可申请参加研修或培训。
1.申请出国研修条件:受聘专业技术高级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后连续在校工作三年以上(攻读博士后的在校工作一年以上,不调档案,下同);在校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硕士学位。
2.申请国内研修条件:受聘专业技术高级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后连续在校工作一年以上;在校工作三年以上且具有硕士学位。
3.各教学院部必须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选派国(境)外研修学习半年及以上结束后或提升学历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人员,必须回校在岗连续工作三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者才能申请提出下一次研修学习;选派国内研修学习六个月及以上或国(境)外三个月及以上结束后,必须回校在岗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者才能申请提出下一次研修学习。
二、相关事项说明
1.分层次、分批次选派优秀教师到国内外研修,原则上各院(部)推荐人数不超过5人。
2.语言类国外研修的可申请半年,其他申请国内外研修的均要求一年。
3.请申请研修的教师本人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教师赴国内(外)研修申请表》(见附件1)并报送学院(部),请各院(部)填写《学院(部)推荐赴国内(外)研修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并将相关材料于2017年12月30日之前交至人事处人才科(行政楼511室);
附件:1.《景德镇陶瓷大学教师赴国内(外)研修申请表》
2.《学院(部)推荐赴国内(外)研修人员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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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