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大学关于做好选拔第八批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选拔第八批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工作的通知》(景才发〔2018〕2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就我校选拔第八批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按照《景德镇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办法(试行)》要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凡符合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事业心强,自主创新,奉献社会,专业技术成果突出,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同行业中有较高的威望和影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基本条件,从2015年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推荐为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
1.获得过国家发明专利或三项(含三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的主要完成人;
2.获得过国家、省级科学技术奖;
3.承担并完成市级以上重大(点)科技项目及省级研发平台的负责人;
4.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显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较大作用,在全市教育系统中有较高知名度,所创建的教育教学方法取得良好效果且在同行中产生较大的影响,承担省级以上的课题,并有两项以上相应的成果,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等部门荣誉称号;
5.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医术精湛,医德高尚,能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者;在医药卫生实践和理论研究或医药科技创新推广开发中,获有创造性成果,并多次在国内核心刊物或其他有影响力的刊物上发表论文,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显著者;
6.在文艺、体育、新闻、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等工作中,专业技术造诣较深,作出较大贡献,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在市内有较高知名度;
7.在其他专业技术领域作出重大贡献,在全市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并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列入评选范围。选拔对象以中青年为主,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对贡献特别突出的,年龄可放宽到59岁。同等条件下,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专业技术人才优先选拔。
二、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内容
1. 《景德镇市第八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填写本人信息,纸质及电子稿)。
2.廉政、计生、综治证明一套(所在院系部门出具证明,并盖章)。
3.《景德镇市第八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呈报表》(三份纸质及一份电子)
4.主要证明材料(带目录页注明各个材料页码,制作封面装订成册):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近3年业务工作总结、主要成果证书(包括成果鉴定证书)、主要荣誉证书、主要论文目录(按发表在核心期刊、市级以上刊物和其它媒体为序,合作发表的要注明排序)及代表作(不超过5篇)、主要著作目录(注明属主编、副主编、编委、参编)和著作封页、承担的市级以上项目课题批件和计划书以及能说明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每位人选的材料请按上述材料类别的顺序(同一类别按档次和重要性由高到低排序)
5. 《(姓名)2015年以来最有代表性的成果实绩》(电子及纸质稿1份,描述本人)
(二)相关要求
1.主要证明材料由所在部门、学院审核并在目录页盖章。
2.请相关申报人员于2018年6月20日之前将材料报送至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智奇 联系电话:6168
E-mail:guozhiqi1984@163.com
附件1:景德镇市第八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附件2:景德镇市第八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呈报表
附件3:(姓名)2015年以来最有代表性的成果实绩
附件4:关于做好选拔第八批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工作的通知